课程替代
概念
课程替代是指,将本人已修的一门或多门课程,替代为本人现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的一门或多门课程。
进行课程替代,会影响到本人的GPA。在计算GPA时,学分按替代后课程的学分计算。
产生课程替代需求的原因
培养方案发生改变(如2020版→2024版)
某些课程不再开设,造成无法选择此课程,或该课程不及格无法重修。
For example
2016版应用化学专业,培养方案中有一门“配位化学(英语)”的课程。此课程挂科,之后年份都不会再开设。经过与学院教务办公室沟通,2020版培养方案中的“中级无机化学(英语)”可以作为该课程的替代。
For example(课程代码改变)
张三是2023级学生,其培养方案中高等数学A(1)(M10851)挂科,且后续学年不再开设此课程,所以无法重修。新培养方案中有高等数学(1)(F2410801)可以作为替代。
本人降级且,不打算回到原年级,且降级后的培养方案发生改变。
Example
张三从2023级降到了2024级,不打算回到原年级。
则其需要对照2024级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,将已修的、可以代替新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课程做课程替代。
高阶课程替代
某门课程(按课程号)重修超过两次,无法继续修读,需要选择其他课程来替代。(通常为高阶课程)
Example
张三线性代数重修两次仍然未通过,无法继续重修,可通过选择高等代数(1)来替代线性代数。
由于转专业的原因,自身已修课程不在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中,但为新专业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的高阶课程或可替代课程。
Example
张三由机器人工程专业到了应用化学专业,其大一下学期所修的“C++程序设计”不在应用化学专业培养方案中,但应用化学专业培养方案中有”Python程序设计“,由于“C++程序设计”是”Python程序设计“的高阶课程,因此可以直接进行替代,无需再次修读”Python程序设计“。
课程替代依据与原则
申请认定课程的教学内容 80%以上符合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内容要求,学分相差少于25%,可直接认定学分。
对于学籍异动的学生,在当学期,对申请认定课程的教学内容80%以上不符合本人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内容要求的,可申请认定为本人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选修课学分,最多不得超过专业选修学分最低毕业要求的 40%。或者可申请认定为本人培养方案中的通识选修课程学分,最多不得超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最低毕业要求的 60%。
由于培养方案变化导致同一门课程拆分或合并的,可申请用一门课程替代多门课程或用多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。
课程性质为“通识教育选修课”“通识教育实践课(按周计算)”和“第二课堂”的课程,不能认定为其他课程。
拓展课不得使用别的类型课程认证,且只能选择本专业的拓展课。
部分课程的替代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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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山文档 | WPS云文档】 课程替代可行案例统计 https://kdocs.cn/l/cbXcQJ9rdTV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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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分补足
由于课程替代的原因,可能会导致你所修的学分不够。毕业时,要求所修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(不包括辅修课)。
如:使用已修的3.5学分的大学物理B(1)+3学分的大学物理B(2)代替培养方案要求的3.5学分的大学物理A(1)+3.5学分的大学物理A(2),会出现学分少了0.5分的情况,此时,需要修读任意课程(包括公选课),补足所欠的0.5学分,方可毕业。